相信学生在读大学的时候,都碰到过有的学生遇到挂科、转学和转专业的情况,有的甚至还发生在自己的身上。对于澳洲的学校而言,学生在赴澳留学的时候,有时候因为个人的原因也会出现这些现象。那么澳洲留学碰到挂科、转学、转专业怎么办?接下来就教教大学应对之法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出勤率不合格
当出勤率不够要求时,学校首先会给学生发出警告信件(请大家经常check自己的校内email),要求校内解释。
如果解释失败,甚至会被学校开除,学生签证被取消,后果不可谓不严重。
校内解释要求学生向校方解释:
为什么会出现连续两个学期fail 50%以上的课程?
为什么某些必修课double fail甚至triple fail?
为什么出勤率不够?
同时,学生需要说服校方自己有足够的能力改善现状,有能力继续现在的课程,否则学生将会收到section 20 ,被学校开除(exclude)并上报移民局,从而学生签证也将会被取消。
书写校内解释
校内解释的关键点在于书面解释的质量!!!
很多同学轻视了校内解释的重要性,随随便便找了一些很普通的理由:说身体不适,语言能力不够,等等,但这些不足以向学校解释成绩不好。
而且,如果没有完整的证明文件作为支撑,以上解释完全无效。并且,过长但是毫无重点的书面解释也起不到任何作用。
合理的书面解释需包括以下几点:
1. 成绩差,挂科的原因。
注意一定要是学生不可控的原因(compelling reason)
2.学生坚信自己可以继续成功完成学业的理由。
3. 认真分析学生将如何克服导致成绩差的困难,切实努力提高学习成绩。
如果有辅助的材料,比方说严重身体健康问题的证明等等,要与书面解释一同交给校方。校方审理过后,会决定是否需要召开听证会(Hearing)。听证会过后会很快给出解释结果。
校内解释流程:
1.接到学校校内解释信
2.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书面解释
3.参加校方听证会
4.*如果成功,留在本校继续学习;*如果失败,可以选择内部/外部申诉
5.收到申诉结果
*如果成功,留在本校继续学习;
*如果失败,将会被学校开除,收到section 20, 并报告移民局。
6.学生需要在28天内向移民局解释(否则签证将被自动取消)
*如果成功,学生签证将不会被取消,学生可以继续在澳学习
*如果失败,学生签证被取消,需要向MRT递交上诉申请。
转学申请
通常来说,转学需满足以下申请条件:
1. 学生必须要修满在读学科6个月 (不包括之前的语言课程) 才可以申请转学。
2. 对于打包课程,要完成主课的前六个月,而不是先读课程的六个月后,才能申请转学。
3. 学生未读满六个月课程就想转学的,注册教育机构必须根据转学政策和程序来审核该学生的要求,再发放放行许可“Release letter”(放行信)。
4. 拒绝转学申请,必须有符合转学条例的初衷和注册教育机构的转学政策的理由,并将该理由以书面形式递交给学生。
5. 如果注册教育机构拒绝给学生发Release letter或者在政策规定的限期内不作反应,学生可以通过学校投诉处投诉上诉。
6.学生申请Release letter前,要拿到新的教育机构要给学生发放的有效offer。
7.教育机构签发Release letter不收费。
8.18岁以下的学生申请转学,必须有其法定监护人或父母签字确认。如果学生既无父母也无合适的指定亲属陪伴在澳洲,那么接受该学生的教育机构必须负责安排学生的膳宿等。Offer上必须注明该点。
9. 教育机构必须记录学生Release letter的申请与申请转学的过程及结果。
申请Release Letter
Release Letter 是指学校终止与学生的合同,并撤销该学生的注册课程。
Release letter在没有特殊理由的前提之下,一般学校不会轻易给学生开具,也就意味着学生必须在该校完成至少半年的正式课程。
如果课程和学生意向的新课程相关,就没有大的问题,顶多损失一些学分。但是如果是完全不同的2个课程,损失金钱不说,时间也耽误了半年。
于是,个别的同学就想到了开具withdrawletter的方法。也许在过去,此方法不失为一种良策,代价不外乎一张单程机票。但是移民局提出,学校在接收没有达到6个月学习期限的转学学生时,学生必须出具原学校提供的release letter。
转专业申请
如果是在同一所学校内,换科系和专业, 只要取得学校同意即可,在学校内部找Advisor做Internal Transfer, 就可以换到自己喜欢的专业,不需要通知移民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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